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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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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危桥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返回列表来源:发布日期:2017-12-14 17:00:49浏览:

濮阳县危桥改造工程已由濮县文【2017】16号文批准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委托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HPYGC2017-231

    2、工程名称:濮阳县危桥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濮阳县境内 

4、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5、资金来源:河南省省级水利发展资金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7、工    期:90日历天

8、质量要求:合格 

9、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生产桥5座,位于子岸镇崔梁庄村、高占村;八公桥镇窦占村、赫占村;庆祖镇袁小邱村。

第二标段:生产桥7座,位于海通乡姚家村;王称堌乡北李庄村;梁庄乡保安村、史楼村、郭庄村。

第三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阶段及质保阶段的监理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网页);

   2、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相关专业岗位证书。以上所有人员应均为本单位人员,要求提供人员社保缴费原始票据或提供网上可查询方式且人员均为本单位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公开的人员(以网上截图为准);

4、企业和项目经理2014年7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各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5、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6、财务要求:提交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7、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提供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

8、近三年来在我局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具备以下不良行为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①不能按照合同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②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能够到岗进行施工管理的;③不服从发包人管理的;④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不合格的等。招标人不接受存在上述任何不良行为之一的施工单位投标文件。

9、投标人在中标后15日内(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具有濮阳县独立核算项目部,并提供证明材料。

10、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第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及项目总监承担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中至少有4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原始缴费凭据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6)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打印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注:1、投标单位可以针对以上两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家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同时中标,根据舍小取大的原则,中标价高的标段中标;

    2、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提供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的网页);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文件的获取方法:

   请投标人于2017年12月12 日-2017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

第三标段:人民币贰仟元整

    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

    注:投标人在汇款单备注部分注明“濮阳县危桥改造工程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和标段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和未按标段分配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废标。

五、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公开发布。

 所有与招标有关的信息将通过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告知潜在投标人,请潜在投标人密切注意网站信息。因潜在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招标信息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潜在投标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濮阳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03932288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3-6919008   1883930355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层

    水行政监督部门:濮阳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393-321161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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