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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发布日期:2018-05-23 09:28:59浏览:
息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
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以下称本工程)已由息发改审批【2018】 22号 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工程计划实施85个行政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将2017年第二批工程中8个乡镇水厂涉及9个行政村管道铺设中砼路面凿除及恢复量不足部分一并列入本次工程,共涉及孙庙乡、路口乡、彭店乡、岗李店乡、杨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临河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濮管区、项店镇、东岳镇、夏庄镇17个乡镇办事处,新增受益人口7.7202万人、反复受益人口7.7589万人、间接受益人口12.9732万人。拟建工程52处,其中改造延伸供水工程17处,管网延伸供水工程27处,增补建设工程8处。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期: 6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其中1个施工标段、1个设备采购标段、2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6.1施工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8-SG:主要内容为孙庙乡、路口乡、彭店乡、岗李店乡、杨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临河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濮管区、项店镇、东岳镇、夏庄镇17个乡镇办事处的工程建设任务。 2.6.2监理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8-JL-1:岗李店乡、白土店乡、临河乡、包信镇、小茴店镇、项店镇、东岳镇、夏庄镇8个乡镇办事处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合同编号:XXYSAQ-2018-JL-2:孙庙乡、路口乡、彭店乡、杨店乡、张陶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濮管区、9个乡镇办事处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6.3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编号:XXYSAQ-2018-JD:主要内容为孙庙乡、路口乡、彭店乡、岗李店乡、杨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临河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濮管区、项店镇、东岳镇、夏庄镇17个乡镇办事处的供水站设备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4)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 (5) 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投标人拟派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等须配备齐全,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7)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9)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开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10)投标企业及其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1.2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水处理设备或环保设备设备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应具备相应生产、供应、安装能力, (2)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企业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的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5)企业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1.3监理标段(1、2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和本单位缴纳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4)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201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6)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开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投标企业及其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4“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和查询系统, http://shixin.court.gov.cn/”,并应用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 3.5 凡具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允许进行本次投标(以水利系统网站公示为准)。 3.6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2个标段(监理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803768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338633142 行政监督机构:息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15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