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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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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返回列表来源:发布日期:2023-06-08 17:27:06浏览:

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剩余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剩余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经项目业主平潭西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同意,由宁波尚瑞信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招标人,由项目抵押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监督人,指定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剩余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ZRJY-2023-11号

    2.3 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县西航路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2.5项目概况: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包括A、B、E三个区域,其中:

        A区位于福建省平潭市潭城镇红湖东路南侧、西航路东侧,共计4栋楼,分别为1#、2#、3#、5#楼,建筑面积为123947㎡,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B区位于平潭市潭城镇西航路东侧,共计10栋楼,分别为1#、2#、3#、5#、6#、7#、8#、9#、10#、11#,建筑面积为144853㎡,1#、2#、3#、5#楼规划用途为住宅,6#楼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E区位于西航路南段东侧,共计2栋楼,建筑面积约为72163㎡,规划用途为住宅、商业。

        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于2010年起开始项目开发建设,于2018年因资金问题停止建设。目前,项目工程量已完成大约80%,本次招标为剩余工程量,建设内容包括A区1#楼(西栋待定);B区5栋楼,分别为1#、2#、3#、5#、6#;E区2栋楼,分别为A#、B#;以及相关配套工程。

       特别说明:西航海滨城二期A、B、E区项目于2010年起开发建设,后因资金问题项目业主平潭西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应债权债务重组,目前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作为债权人,享有项目工程的抵押权。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剩余工程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施工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为365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1亿元以上的类似业绩;

    3.4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查询证明。

    3.5 投标人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若当地主管部门不办理此项业务,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3.7 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若存在上述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8 提供企业无重大安全事故查询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违法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2:00至6:00 (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资料至zrjyzb8207@163.com邮箱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3)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证件扫描件;

      (5)“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结果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注:请发送资料时在邮件中同时注明“①企业名称、②授权代表姓名、③手机号码、 ④邮箱号”。资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未加盖公章或材料缺少、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在确认上述资料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6月29日10 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苑饭店7号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潭西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尚瑞信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院西苑饭店7号楼  

联系人:韩先生、沈先生 

电  话:18611775186/13732642814

电子邮箱:562178634@qq.com、shenwengyang@chn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瑞建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8号楼901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371-60916757/15303833293

电子邮箱:zrjyzb820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行 

账    号:253301820136

监督部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8017891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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